相关问答
退休人员已不是法律名义上的劳动者,退休年龄之后存在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国务院关于退休、离职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国...
退休人员已不是法律名义上的劳动者,退休年龄之后存在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国务院关于退休、离职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我国退休年龄是劳动者结束其劳动法律关系的终止年龄,返聘时签订劳动合同无效,应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医疗保险待遇等。
如果劳动者并未达到退休年龄,在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4条、82条处理,如果超过1个月未满1年,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已超过1年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工资,超过1年后仍然未订立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自一年后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虽然,未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通知期限已经届满后随时可以离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3人已浏览
449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