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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年满60周岁,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年的原民办教师,离开教学岗位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由于你们属于民办教师,没有编制,而且没有享受到事业编制的待遇,因此,你们应当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你们的每月的待遇是否到达你们省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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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补贴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考试转正 从1997年至2000年,根据转正指标,各地组织在岗民办教师参加转正考试,考试合格转为正式教师。 二、免试一次性转正 在边远、贫困山区的长期任教的;担任学校教学领导岗位的;取得市、省级教学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给予免试一次性转正。部分地区放宽条件,多次转正考试未通过的,只要有高中以上学历,后来都统一转正了。 三、一次性补缴社保 对于未转正的离岗老民师,2002年起,从社保政策上做出安排,容许离岗老民师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到退休年龄,就能拿钱。现在没有一次性补缴15社保政策。 四、老民师教龄补助 为一次性解决未转正的且未参保社保的老民师诉求和生活苦难,各省制定老民师发放教龄补助方案,各省补助标准不同,比如安徽省一个工龄20元,达到60周岁,由人社局按月发放教龄补助。 以上就是合理解决老民师代课问题四种办法,兜底性保障民师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其实我最希望的就是能够重新核定原民办教师的补贴标准,那教龄补贴很多地区都10年没有调整,可想而知,他们的生活还不如当地的低保家庭; 希望今后参考物价水平增长、工资增长、经济发展、其他类型补助增长等情况,适时增加教龄补助。
我不知道老师有没有相关的特殊的规定,如果没有那么和一般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补偿标准一样。如果合同到期,那么学校应该支付你补偿金,每一年补偿一个月。如果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再支付你赔偿金。
有关被辞退民办教师的补助解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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