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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若被执行人在申请执行期间内有财产,则可以恢复执行。此外,若申请执行时效...
被处罚人不按时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过罚款数额。而被处罚人不按时缴纳罚款后,行政机关就可以随时申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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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案件后,需要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在执行前,法院还需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执行通知书》,并且不能通过电话通知或让申请人通知。如果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异议,可以向纪委驻法院检查组或上级法院投诉。 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这些文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动履行。如果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则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二百四十条则明确规定了执行员在接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时,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缴纳。 根据《非全日制用工意见》第10—12条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由此可见,除工伤保险费属于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外,在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纳上, 用人单位没有强制性义务。 非全日制职工参与社保流程: 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 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起诉步骤如下: 1.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2. 立案庭的法官在接到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向原告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诉讼费用交纳通知。 3. 如果经过审查后决定立案,就会立即进行排期。 4. 缴纳诉讼费用。 5. 法院会出具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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