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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和现金,由拘留所登记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
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被拘留人在拘留所内不允许带手机。需要打电话,通过拘留所民警批准可使用拘留所内专用电话。《拘留所条例实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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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不可以带手机。在拘留所被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所有通讯工具(包括手机、电脑)都会被没收暂存在拘留所,拘留期满,再还给本人。但是手机属于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
在看守所被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所有通讯工具(包括手机、电脑)都会被没收并暂存在看守所,拘留期满后,还给本人。拘留所是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设立的拘留所,由公安部门统一管理,拘留所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立的。拘留所和娱乐场所、酒店、酒店有本质区别,被拘留者的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被拘留人在关押期间,只能携带换洗衣服,其它的是不允许带入的,更别说使用手机了。不过,在关押期间,有事可以申请打电话。相关规定:《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126号)第十五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违禁品带入拘室。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拘留所民警应当与被拘留人当面清点、核对后填写被拘留人暂存物品、现金收据(一式三份,一份由被拘留人收执,一份连同物品、现金存保管室,一份拘留所留作存根),注明物品、现金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特征等,由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发现被拘留人携带违禁品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拘留所应当填写被拘留人违禁品、涉案物品移交清单(一式三份,被拘留人、拘留所和拘留决定机关各一份),由送拘人员、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经拘留所领导批准后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2名以上民警进行。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民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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