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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方面是说要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也要教育他们自觉遵守法律,行政处罚主要是通过对违反行政法义...
法律对教育行政处罚的原则包括哪些是有规定的,规定的原则有: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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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程序执行。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是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是行政处罚最重要的原则,也是依法对行政处罚提出的根本要求。
行政处罚中有“合并处罚”的概念,其概念来源于刑事法典理论的“数罪并罚”。多种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若是简单的择一重罚,而不合并处罚,可能会出现对违法行为漏罚的情形,则会放纵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违《行政处罚法》中的“过罚相当”原则。
教唆犯是指通过说服、引诱、引导、鼓励、收购、威胁等方式,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其按照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教唆犯的以下三个处罚原则: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处罚。如果教唆犯与被教唆人共同犯罪,或者在两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教唆犯应当分清作用并予以处罚:起主要作用的,认定为主犯;第二个作用,认定为从犯(也有可能成立胁从犯)。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传统主流观点坚持认为,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规定应当根据教唆犯的成立条件和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来理解。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教唆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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