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
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婚姻法》解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协议离婚后第三人提出要求偿还债务的问题,所以有必要进行说明: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在协议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的债务应当进行认定,是否为共同债务在确定如何分担。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以下两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愿意共同承担另一方的个人债务的;2.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欠下的债务。而这两种则不属于共同债务:1.结婚之前欠下的个人债务;2.婚姻期间,一方以其自己的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的债务,您丈夫欠下的赌债就属于这种情况。所以您不用承担他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双方共同承担。但因为是协议离婚,您也可以和您丈夫商量,只由其中一方承担,只要达成协议就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