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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是贷款买车签合同需要注意的东西: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
1、标的。买卖要明确确定车的牌子、产地、制造商、型号、批号、配置、选装设备,以及颜色、装潢,甚至还要确定是否返修车、库存车,确定里程表公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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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个问题就是定金。 这个听起来是一样的,但写在纸上,一个是安定的「定」,还有一个是言字旁的「订」。 如果是言字旁一个丁的话,在没有其他规定的倩况下,相当于预付款。简单来讲,你可以反悔,我不打算买了,这个钱我还可以要回来。一样的,他也可以把钱退给你,说这车我不卖了,没有什么约束力。 基本上来讲,你如果买的是一个期货,都要签这样的合同。你交了订金,想要买台新思域,还是玛莎拉蒂等等等等。等了三个月,车子还没到,你是不能把他怎么样的。 所以,各位朋友,老游还是建议,不管是买现车还是期货,选择安定的「定」是比较稳妥的。 再一个我们签合同的时候,经常会有一些重要的信息或条款。但是因为这个合同本来就是4S店提出来的,所以为了维护他们自己的利益。 这些条款他们会选择性地忽略或者写得很模糊。 像我们买个车子,它会给你写,打个比方,XXX买的是大众速腾。但是大众速腾的什么型号,哪一款,什么配置,什么时候交车?这些本来都应该写清楚的,他都给你忽略了。
签贷款车的借款合同时,要注意违约责任。权利义务事项约定明确后,谁守约谁违约就容易判定了。而违约责任需要约定的是,一旦确定违约,违约方承担什么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定金是一种常用的保证合同履行的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将不能返还或者充抵车辆价款;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将双倍返还定金。 争议解决。对合同约定事项发生不一致的看法就是争议。解决争议的方法最初都是协商。当合同各方协商不能一致,发生僵持,就需要合同以外的公正力量介入。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人民法院诉讼或者仲裁机构仲裁,但两者只能选其一。如果不选,就是放弃选择仲裁。选择仲裁应写明机构全称,如上海仲裁委员会,否则等于未选。选择法院主要是选择哪个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如购车人在住所地以外的地方购车,可以约定在购车人所在地法院诉讼。如不选,依法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诉讼。
预定合同本质属于意向书,指的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某项事物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是“协议书”或“合同”的先导。该类合同只会约定买受方支付一定定金,届时签订正式的购车合同,若因买受方违约,定金不退;若出售人违约,双倍返还定金。条款较为简单。 购车合同属于正式的“协议书”或“合同”,对双方购车的款项、交付、违约责任、后期质保等会进行明确约定,条款较为详尽、复杂。 买车先看车后签合同需注意以下几点: 1、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2、重视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 3、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4、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5、退车条款与“三包”条款衔接。许多汽车经销商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即使在不能维修好的条件下,也拒绝退车。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当写明如果该车是缺陷汽车产品,汽车制造商(包括进口商)有修理、更换、收回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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