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苏州市工伤日工资怎么算 一、基本赔偿费用: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
用人单位工资计算发生属于企业自主权。 根据《劳动法》苏州园区工资计算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7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自2018年8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20元月。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18.5元小时。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三)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各级人社部门将结合岁末年初的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