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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未达成协议的,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不得拒绝。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的规定,债权人可...
债务人应当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提前履行债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贷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返还贷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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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影响债权的实现,可不可以撤销。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置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逾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权人的行为。
债务人可以提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应承担提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如果提前履行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以拒绝。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因双方当事人未举证,致使法院在对该离婚案作调解或判决结案时遗漏若干共同债务的,当债权人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时,一般应以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因为对债权人来说,原夫妻二人都有义务偿还共同债务,既然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对该债务遗漏(主要是因为当事人未举证),那么其二人在解除婚姻关系后仍旧都有义务偿还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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