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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
不同情况的时间长短也不同,一般是在15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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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三)路权原则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的基本原则。(四)安全原则合理避让原则。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变万化,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同时,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做到合理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怎样分析双方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事故责任的划分,先确定一方已违反了通行规定,后分析另一方如何处置,再以事故发生时双方是否尽到了安全义务来衡量双方行为的作用并划分责任。
一般是不收费的。如果进行责任认定时,需要检验、鉴定的例外。 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依据其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警部门一般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前,都要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听证活动中一是要围绕事故有关事实进行确认,二是听取双方对事故责任的意见。所以,当事人要十分重视听证活动,要尽量事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到交警部门查阅事故材料,查清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有理有据地说明本方的意见。如果自己没有经验,可以事先找有经验的律师咨询,或委托律师代为参加听证。 3、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一般应根据形成事故的原因力、原因力是否是行为人过错形成的、各方过错在原因力中的作用来确定事故责任。但实践中,许多交警并不是首先考虑形成事故的原因力,而是单单以各方的违章严重程度、违章的多寡来认定,往往形成事故责任的划分偏差。所以,听证活动中当事人应围绕事故原因力说明或辩论。 4、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无责五种。
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警吴某在收受骗保人员好处后,在骗保人员伪造的交通事故现场,帮其拍照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使骗保人员成功从保险公司骗得保险金共81万多元。昨日,吴某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两罪在南海法院受审。 指控:开具40份假事故认定书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5年年,方某等人制造好交通事故现场后,通知吴某前来,按照事前的约定进行拍照,并直接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吴某明知这些交通事故现场是伪造的,仍然开具了合共40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给方某等人。 之后,方某等人凭这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到保险公司定损和理赔,成功从保险公司骗得保险金合计81万余元,吴某共收受好处费4万元多元。 公诉机关认为,吴某的上述行为,构成了滥用职权和受贿罪。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吴某基本没有异议。吴某表示,自己只开了38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另两份是方某偷了空白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方某自己填写的。而正是这两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将吴某、方某等人的勾当暴露出来。据吴某在庭审中交代称,保险公司在今年1月核查方某等人提交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申请后,发现这两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问题,遂向佛山交警部门反映。佛山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相关领导在今年1月底打电话给吴某询问情况,吴某虽然一开始否认开具了这两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后来觉得事情无法隐瞒下去,便向高速公路大队相关领导坦白了帮助方某等人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骗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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