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保护的最高月息是3%,超出的部分不用还。还了的可以向法院请求返回。 恶意借贷债务,一种情形是在赌场内或赌场之外,出借人为谋取高额利息,明...
这不合理,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网贷的年利率超过36%的,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可以不用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不合理。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1、年利率不超过24%(月息2分),则完全合法,全部受法律保护; 2、在年利率超过24%(月息2分),但不超过36%(月息3分)的情况 (1)若债务人已经支付了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却在诉讼中要求债权人返还,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的请求,相当于法院认可已实际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 (2)若债务人尚未支付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债权人在诉讼中要求债务人支付的,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的请求,相当于不认可尚未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1人已浏览
746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