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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在工作中出交通事故,属于因工受伤,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对你女儿的损失肇事车主只承担主要责任,而不是完全责任。2,必须要知道依赖程度后才能知道占总额的百分之几,假如吃饭穿衣不成问题,只是不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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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属于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可以两方面同时进行; 第二、交通事故,由于是车上人员,对事故发生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车辆为公司车辆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需要对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工伤,你正常出差属于工伤,可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按照工伤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第四、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浙江省采取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如果没有固定工作的,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可按当地人均工资标准计算误工费。 1、家庭主妇:家庭主妇虽没在外挣钱,但他们的劳动对于家庭其他人员的工作有价值,能支持和保障其他家庭成员获得收入,误工可以参照当地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护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核定。 2、无业人员:无业人员虽然暂时没有工作,但他们仍然有机会就业并获得收入,如果他们人身受到损害,这种获得的收入的可能性就会在一定时间内丧失,误工费可以参照没有固定收入的人群进行核定。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是退休人员的,其退休工资不会因发生事故而减少,即不存在误工损失。但是,在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很多退休的老前辈仍继续发挥余热,被其他单位聘用继续从事工作。退休人员接受其他单位聘用并获取收入是正当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实际收入的减少。当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外聘收入减少时,导致退休人员实际整体收入的减少。因此,外聘收入的损失应当认定为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
我曾经处理过(或许将来还要处理),不过我是代理肇事方。受害人一般都是快到2年的时候,提起后续治疗费的诉讼。因为肇事方是单位,无法达成一次性支付赔偿费的协议。所以,受害人只能待实际的治疗费用产生后再起诉,一般每次20万左右。这对于受害人家庭来说,不仅要承担生理、心理的巨大痛苦,还要让家人承受巨大的经济负担。因为癫痫是无法自理的,所以家人确实非常可怜。我以前虽然是侵权方的代理人,但是能够切实体会到受害人家属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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