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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XX保险公司(承保公司):兹委托XXX(身份证号)至贵司办理XX保险事项的理赔事宜,包括理赔材料的递送、理赔金额协商与确认等,受托人行...
委托书XX保险公司(承保公司):兹委托XXX(身份证号)至贵司办理XX保险事项的理赔事宜,包括理赔材料的递送、理赔金额协商与确认等,受托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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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XX保险公司(承保公司):兹委托XXX(身份证号)至贵司办理XX保险事项的理赔事宜,包括理赔材料的递送、理赔金额协商与确认等,受托人行为视为委托人行为,相应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XXX身份证号日期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授权书,以及提供身份证等证件资料给指定代理人。但是规定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公证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公证法》规定: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授权书,以及提供身份证等证件资料给指定代理人。但是规定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公证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公证法》规定: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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