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应该怎么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

2022-08-31
规定,因感情不和满两年,应当准予。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即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这些事实需要对方承认,如果对方不承认因感情不和分居,就需要用证据去证实。但夫妻生活本身就很隐秘,究竟是否分居除了夫妻双方,别人很难得知,因此也难以证明。另外,还要证明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双方异地工作,一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通常会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的,这会对法院认定带来障碍。因此,必须收集其他相关证据使法院确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离。当然实践中,这是困难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这既包括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因此当您想要时,是不需要以分居为前提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