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非法占有危险物品致人损害的承担主体是谁

2022-11-26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规定说明,高度危险物品在被非法占有的状态下造成他人损害,非法占有人是危险物直接使用人,对该危险物实行事实的管领关系,因此由该非法占有人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与此同时,高度危险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对危险物尽到高度注意的义务; 如果是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则所有人、管理人存在过错,应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