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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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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处理婚前买的房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 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 (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 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该房产就算二人否认共有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按当时的出资比例。 (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 在法律上有规定,婚前买房友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四)婚前父母买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如果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如果明确赠与双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房产问题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占据很大比例,原因一般都是出资不明,婚前婚后财产混同。现在人们越来越多的注意到这个问题,所以很多人在买房前都会注意个中细节。这里提醒您,不论是婚前买房还是婚后房产的处理,都应按照法律规定去做,方能有效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
关于贷款房产离婚是应怎么分配,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对应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得房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但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主张个人财产的一方提供全部完善的证明予以证明,否则最终还是有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分割。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首付部分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综上,贷款房应如何分割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二)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的。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1、依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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