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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比较复杂 1、如果是公租房,需要物业公司认可并且盖章,同意把承租人改为你的名字 2、不存在产权问题,即是变更承租人,需要委托律师去查明并通知物业到场的情况下,三方签署协议,房价业主定好物业不同意变更也不可以 3、要看具体是否能够办理承租凭证 4、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支付费用签署协议只迁进户口保障读书的权利,并约定不能满足时的处理方式,这样既能满足您的需求又没有后顾之忧。
1、直接去开发商那里拿一个购房入户调查表,这个调查表没有回老家盖章的地方,只是要写上谁要落户,谁要随迁的基本信息就可以了。 1、开发商介绍信 2、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3、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复印1、2、3、7页 5、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复印户口的时候除了要复印迁入人的那页外,还要复印户主那页)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随迁孩子的,18岁之前) 8、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随迁孩子的,随迁配偶的) 9、你的独生子女证或者老家派出所出具身边无子女证明(随迁父母的) 10、稳定的工作证明(单位开,个体营业执照,或者退休证)
1、买房户口不迁也是可以的。 2、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当事人的房屋所有权,以房产登记证书上登记的为准,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及是否随迁,是无关的。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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