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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此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劳动合同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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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以苏州市为例申报工伤待遇需要什么材料?申报工伤待遇需要申请审核表、认定工伤决定书、医疗费用的原始发票、门诊病历、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一、申报工伤待遇需要的材料:1、《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审核表》;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应同时填报《苏州市工伤人员一至四级定期待遇审批表》。2、《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或工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事故结案批复或工伤事故调查报告。3、需结付工伤治疗费用的,应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原始发票、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及费用明细清单等;到苏州大市以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工伤的,还须提供事先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苏州市区参保工伤职工转外住院登记表》和交通费原始发票。4、需结付配置、更换、维修(不含保修期内维修)康复辅助器具费用的,须提供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批确认的《苏州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和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出具的费用票据。
申报工伤所需的材料主要有:1。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员工伤害程度);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如身份证、工作证、工作卡记录、证人证言等。;3、病例、诊断证明等医疗诊断和治疗记录;4、职业病需提供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5、交通事故等第三方侵权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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