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清算组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也被称为破产经理。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的专门组织接收、管理、清理、估价...
1、公司清算组的成员组成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2、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公司清算组的成员组成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2、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 3、法院对债务人作出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即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经营管理,而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不便直接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及变卖清偿;债权人会议作为一个临时性的机构,仅代表债权人的利益,而不能代表债务人的利益,因此它也不能管理和清算破产人的财产。 4、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24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
清算组组长的工作主要有哪些 公司清算是企业在终止过程中,为终结企业现存的各种经济关系,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查、估价、变现、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为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企业财务制度和有关法则对企业清算作出了规定。 清算组组长的工作(一般由律师担任): 1、编制清算组工作计划并报告法院; 2、主持清算组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 3、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 4、代表清算组对外签定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代理诉讼等活动; 5、以清算组名义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 6、掌管清算组公章; 7、审批破产清算支出; 8、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清算组做工作报告; 9、.主持清算会议,并形成清算组清算工作会议纪要。
清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清算期间的财产包括: 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公司先使用的其他财产权利。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 4、清算的债务承担以后,把债务结清以后剩下的财产;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以提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5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3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