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职责权限: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检查企业财务;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等情况;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进...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国务院派出监事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法关于监事会的规定有: 1、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2、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5、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1、董事会在国企治理中的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监事会在国企治理中的职能主要是: (一)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 (四)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由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机构提出建议,报国务院决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是副部级。 监事会的人数 关于监事会的人数,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无强制限制,多由公司章程予以确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多规定为3人以上,具体人数一般视公司的股本规模、职工人数而定。 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股份公司监事会还可以设副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副主席可以在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409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3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