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可分三种情况寻求司法救济: 1、民事判决确定各连带责任人应当承担份额的,部分责任人代偿债务后,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行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须履行了义务。这里的履行义务,不应限于实际履行的行为,凡能因该债务人财产利益的减少而达到债履行效果的行为,例如提存、抵销等,均应包括在内。 2、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3、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连带责任人有权要求其他债务人偿付超过的部分,其他债务人每人应偿付的部分应按自己应承担的份额的比例确定。
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连带责任人代主债务人偿还了债务,或者连带责任人对外承担的责任超过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追偿权。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主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偿还。该裁定不允许上诉,但可复议一次。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中,对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份额没有确定的,连带责任人对外偿还债务后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行使追偿权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966人已浏览
2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