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以案件审理程序错误为由申请再审。因为法院应当通知你参加诉讼。没有通知你,就属于程序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
民事案件二审认为一审程序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传票日期错误,当事人因此满月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可以向法官说明情况,法官一定不会作出判决的,一定会重新开庭审理案件的。如果已经作出判决,可以上诉,上一级法院会以此为由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民事诉讼程序错误的上诉状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一、民诉法1、《民事诉讼法》第185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民诉意见》第199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第200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在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裁定中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将中止执行的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但应在口头通知后十日内发出裁定书。第206条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认为不符合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2、结论:得看再审的原因:(1)如果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2)如果当事人做出的再审申请的,须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应当再审的情形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二、刑诉《刑诉解释》第307条: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三、行政诉讼1、《行诉解释》第77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总结:1、刑事诉讼中再审是不须停止原裁判的执行的。2、民诉中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与行政诉讼中的再审,应当要停止原裁判的执行。3、民诉中依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一定能引起原裁判的停止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0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