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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 1.户口: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
西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准入条件:1、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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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以下7条: 1、户口是本市城六区; 2,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碑林区、雁塔区目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申请人离异、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离异时间应满3年; 7、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据了解,经济适用房申请递交资料之后,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一般情况下,如果以上顺利,从申请人开始填写审核表到公示期满管理部门在该表上盖章,大约10多天。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公示您可以点击本网“资讯中心”频道,点击“公示公告”查看最新更新的经济适用房公示,也可直接点击“经济适用房公示”进入查看。或者从“资讯中心”进入“政务”栏目,查取“经济适用房公示”,您可致电经济适用房办公室进行了解
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各地大致如下,其他根据各地市具体规定。 1、表格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购房)家庭购买资格的证明材料,购房家庭应依据实际情况分类领取,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二份,经审核通过后使用(一年内有效,超过有效期办理延期)。 2、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表中的单位是指国家机关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申请购房家庭应如实填写表格,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并签字,没有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核准盖章签字,没有档案的暂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签字。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签字。 4、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指居民家庭能够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房屋价款,最高购房总价不可累加、转让。 5、最高购房总价标准计算方法为: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乘以(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XXX元~ 确定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依据是XXX~ 6、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准。具体审核时,以夫妇双方职级高者为准。对于无业或任职于非国有企业的申请人或配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按70平方米核定,加盖单位公章。国有企、事业机关单位的申请家庭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在80平方米(含)以上的,所在单位核定时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人事(组织)部门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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