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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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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通过以下要求确定: 1、侵权人侵犯名誉权; 二、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损害; 3、侵权人主观过错; 四、侵权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所谓诽谤。指因过错捏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的特点捏虚假事实并予传播诽谤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一般可以分为两类,即口头诽谤和书面诽谤。 ①口头诽谤又称言语诽谤。即通过语言将捏造的虚假事实加以散布,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实施该行为的行为人主观上一般都具有故意,行为的方式也较简单。 ②书面诽谤又称文字诽谤。即通过书写文字把捏造的虚假事实进行散布,败坏他人名声。该类行为的方式较为复杂。责任主体也可能具有多样性。过错的形式也不限于故意。例如新闻出版社因审稿不严发表了诽谤他人的作品、属于过失侵权、但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何认定名誉侵权责任:1。行为人客观上有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第三人知道。侵权人侮辱、诽谤等行为。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错误包括故意和错误。例如,未经患者同意,医院无意中公布了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的信息,损害了患者的声誉。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降低了他人的社会评价,就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三、受到侵害的对象应为特定人员。特定的人是指特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具体的人,法律上就没有所谓的受害者。但如果有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侮辱或诽谤特定的人,虽然使用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眼就能知道他们所指的对象是谁,显然不能因为他们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的侵权。所以,如果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的环境.特定条件下的特定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也同样可以侵犯他人的名誉权。4、后果方面,侵权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受害人的声誉,使受害人感到不公平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受到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平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折磨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东西,而不是受害者的主观感受。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名誉只是指公众对他的社会评价,而不是他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如果行为人的某些行为没有降低受害者的社会评价,就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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