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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只能律师会见。 ①、您可以多打电话多咨询,然后有选择地与“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刑辩律师”预约、到律师事务所“面对面”咨询,借以了...
酒驾入刑不设置情节限制,并不意味着不考虑任何情节都予以入罪而是原则上应该入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的醉驾行为,依据刑法典第13条“情节显著轻微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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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醉驾不再一律入刑这个说法是谣传,按照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酒精血液含量规定超过80mg/100ml的就是醉驾,就要判处拘役了
违法后不起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判刑。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作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止诉讼的决定。
理性而言,最高法的新规于法有据,准确地说,只是对现行法律规定的强调和重申。我国《刑法》总则第13条对什么是犯罪进行了概括性界定,同时明确“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总则第37条则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从法理上讲,《刑法》总则的规定适用于分则中的各个罪名,危险驾驶罪自然也不例外。也就是说,任何“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其中自然包括情节显著轻微的醉驾行为。按此规定,醉驾从来不该有“一律入刑”之说,最高法的要求既是对法律规定的重申,也可视为对“醉驾一律入刑”的认知和做法予以纠偏。 从现实的角度看,确实存在各种各样的醉驾行为,其危害程度和恶性程度相差很大。譬如有人为了紧急救人不得已醉驾,有人在小区道路上醉驾,有人甚至只是喝酒后在停车场挪一下车,将这些醉驾与一般的醉驾同罪而论、一律判刑,恐怕难言公平公正,也有违刑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实际上,在一些地方的司法实践中,早已有对情节显著轻微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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