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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调整工作岗位,但是不得增加女职工的工作强度。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
企业综合劳动合同法及女职工的保护规定来看,在对三期女职工进行调岗调薪是可以的,比如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把三期女职工从禁忌性岗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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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并不能够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如果因此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哺乳期间工作调岗,但没有降低的工资,也没有安排在哺乳期的时候加班或者上夜班的话,基本上是允许的。因为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哺乳期内的特殊保护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但并没有规定不许调岗,因此,应该参照一般调岗的规定。 关于调岗,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调岗分为双方调岗和单方调岗。双方调岗: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单方调岗:用人单位有三种情形可以单方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2、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 3、劳动者因工致残达到在一定等级范围,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合工作。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怀孕调整工作岗位的情况: 一、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改为从事不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虽然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但如果怀孕女职工本人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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