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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仍然有机会申请劳动仲裁。但请注意,申请必须在离职后一年内完成,否则将无法有效。那么什么是仲裁时效期呢?它指的是在一年内,如果你发现自己...
是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当提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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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领域的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具有申请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权利。具体来说,在举证期限即将截止的最后阶段,申请人有机会提出针对争议事实更多方面的考虑并请求相应的权益保护。仲裁庭在对申请人的新增请求进行认真审核之后,若认为其属于应当予以受理的范畴,便应当及时地将此信息告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给予相应的答辩期间。不过,除非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这一机会,否则答辩期限不可被忽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四十四条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第四十五条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庭的裁决可以当庭宣判,但大多数都是择日裁决的,无论是劳动仲裁委还是法院,不选择当庭宣判,而选择择日邮寄判决书或者裁决书,都是正常情况。因为无论仲裁委还是法院,在当庭调查本案事实,听取双方意见后,都需要对双方的意见和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对法律关系进行审核,基本不会当庭作出宣判的。
:1、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本身就属于劳动争议2、直接去法院,单诉讼费就多了,而且极有可能被打回去要求先仲裁3、如果劳动仲裁不受理,会给法院不予受理通知,再去法院仅收诉讼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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