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事诉讼时效,指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的抗...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案件中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特别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在原告或者原告代理律师书写民事诉讼状时,务必需要按照相应的格式来进行书写。以上就是ask.com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民事诉讼状的格式要求是怎样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1、普通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根据《民法典》,民事案件一般诉讼时效期限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但人民法院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0年以上不予保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0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