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三包有效期内,农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农机用户凭三包凭证在指定的或者约定的修理者处进行免费修理,维修产生的工时费、材料费及合理的运输费等由三包...
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能够证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于所涉及部分,不承担三包责任:(一)因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造成损坏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根据生产者的三包凭证样本、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农机用户投诉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对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的三包承诺、农机用户集中反映的农机产品质量问题和服务质量问题向社会进行公布,督促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销售者交付农机产品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当面交验、试机;(二)交付随附的工具、附件、备件;(三)提供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购机发票、三包凭证、中文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随附文件;(四)明示农机产品三包有效期和三包方式;(五)提供由生产者或销售者授权或委托的修理者的名称、联系地址和电话;(六)在三包凭证上填写销售者有关信息;(七)进行必要的操作、维护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对于进口农机产品,还应当提供海关出具的货物进口证明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修理者应当向农机用户当面交验修理后的农机产品及修理记录,试机运行正常后交付其使用,并保证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正常使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98人已浏览
1,329人已浏览
3,012人已浏览
3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