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轮流抚养也是法律允许的抚养方式。轮流抚养,...
不需要。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的,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对债权人产生效力。而债权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债权转让则仅需通知债务人即可,不需要征得债务人同意。关于债务转让,债务人不论转移的是全部义务还是部分义务,都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同时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并承担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转移义务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关于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通知到达债务人时转让行为生效。未经通知,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有些债权是不能转让的,如依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则债权不能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由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未成年人在变更姓名时,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不需要。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因此,老年人结婚不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选择,即便老年人再婚的,子女依然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因老年人再婚而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