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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中止的处罚,要是没有造成损害的话,则就免除处罚;要是造成了损害的话,那么应当减轻处罚。可见我国对犯罪中止是比对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处...
1、根据犯罪中止发生时间范围分: (1)预备中止 (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 (3)实行终了的中止 2、根据中止行为的不同要求: (1)消极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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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刑法条文 犯罪分子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枪”,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劫罪不属于数额犯,属于情节犯,抢劫金店的社会危害性极大,再者抢劫的数额只是作为量刑的一个参考。抢劫黄金店判刑标准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没有造成残疾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致人伤亡的后果、次数、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根据犯罪中止发生时间范围分: (1)预备中止 (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3)实行终了的中止2、根据中止行为的不同要求:(1)消极中止:自动停止犯罪行为。(2)积极中止:自动有效防止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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