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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厂里不加班的,用人单位是不能算劳动者旷工的,劳动者加班,是属于劳动者自愿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加班要给与,加班不是必要的,强迫性加班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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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且不算加班,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保留好加班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
以凌晨0点来计算,0点之前上班时间超过八小时的算加班,0点之后的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的也算加班。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一般是前半夜半个工,后半夜一个工,一天一夜两个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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