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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
如果出现购房发票丢了的情形,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找房开商,开发商那儿有购房发票的底根,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的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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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买发票丢失,你可以拿着购买合同去找房屋开发商,开发商有购买发票的基础,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上发布丢失并声明无效的广告,然后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发发票。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买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自然不必担心合同损失和收据损失造成的隐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第二十八条规定: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办理产权证书是必要的发票,如果购买发票丢失,你可以拿购买合同去找房间开发商,开发商有购买发票的基础,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上发布丢失和无效广告,然后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充发票。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购买发票不能补充,因为开发商开具的发票必须纳税,因此不能重复开具。如果购买发票丢失,您可以到房地产开发公司复印发票存根联系,并要求开发商出具与购买发票原件具有相同法律证明效力的证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实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的,应当在丢失当天书面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在报纸、电视等传播媒体上公布无效的声明。根据上述规定,受票方丢失的发票应当日书面发票,不得作为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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