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2、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
1、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以下区别: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全日制以日计酬为主;非全日制的当事人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全日制用工可以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全日制用工订立书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按月计酬,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全日制用工必须缴纳各类社保,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全日制用工只能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解除。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普通劳动关系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相应地,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计酬单位也是小时。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不是标准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劳动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为了适应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劳动合同的形式应该不同于全日制用工。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达成口头协议。此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3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