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流程一般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勘查;进行责任认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
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理。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责必究、分级负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2.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 (一)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 (二)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
交通事故处理时效的规定如下: 1.暂扣车辆。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2.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3.伤残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4.赔偿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 5.处罚。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1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382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