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
符合生育二孩条件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关河北二胎政策,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涉外婚姻的生育,涉及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的生育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期间通过计划生育网上办理平台或者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进行登记。
1.《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 (六)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七)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八)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一)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二)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三)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2.结论:算超生
不符合国家和安徽省计生政策生育子女,需要接受相关行政处罚,需交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额度规定是:不符合计生政策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安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倍的,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递增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2人已浏览
450人已浏览
551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