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2、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违约责任...
1、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2、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违约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前段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也就是说,在此种情况下,不能在主张违约金的同时主张损失赔偿,而是只能请求增加违约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不可以同时适用。违约金和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当事人在单独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情况下,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弥补遭到损失的不足部分,但应当以实际损害责任的最高数额确定最终适用违约金还是损害赔偿。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可不可以同时适用1、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那么此时,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8条明确规定,在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禁止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因此,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7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