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一方不同意,或者夫妻双方在和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可起诉至,请求判决离婚。诉讼至法院以后,如果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不...
在一些国家中是成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 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养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登记收养)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公证收养)
1、和正常离婚差不多2、特殊规定除外是夫妻双方以登记或诉讼方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由于离婚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的分割、子女的等一系列重大法律和社会问题,《》对其程序、条件和后果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军人离婚作出特别规定的,主要是现役军人的配偶(限定为非现役军人)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33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这里所说的“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3项规定”具体指的是:(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一规定在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的保障,基本实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结合军队实际,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离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规范,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除此以外,军人离婚的审查、登记等程序与一般离婚相同,均适用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
如果你们达不成离婚协议(估计你们这种情况多半达不成),只有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分配,不存在你先提会不会吃苦的问题。但是你们都3个孩子了,最小的才40天(不知道你们怎么搞定计生的)真到了要离的地步吗?还是只是冲动?如果矛盾只是家庭暴力的问题,建议可以通过找妇联、法律援助等渠道来解决,离婚并不是最后的选择,小孩会判给具备扶养能力的一方,比方说如果你没有正当稳定的收入来源,法院恐怕不会将两个大的孩子判给你,不过最小的一个才40天,如果离婚,小的这个会考虑要随母亲一起长大,会判给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1,328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