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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把房过户给老婆,离婚后是不是老婆一个人的。要看夫妻俩有无事先特殊书面商定,或者有无财产产权公证。限定是在无事先特殊书面商定或者财产公证前...
可以协商解决,此房产属于您母亲与亲戚按份共有,若要单独出卖房产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房屋的按份共有是各所有权人按照所有权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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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可以加上共有名字,成为共同财产。也可以自愿赠予,将房产更名到女方名下即可。
1.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原则是,首先将属于用于丧葬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扣除,再扣除应当属于个人所有的抚养费部分,剩余的死亡赔偿金部分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同时,要根据继承法的遗产处理原则,对生活有困难的残疾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生活的法定继承人要予以照顾。2.如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死者父母、妻子、子女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如死者父母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话,再分配上还应多分!3.相关法律条文:《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这件事情,要进行法律关系的梳理。如果这套房子,是在他儿子婚前购买,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不会自动转换。在其死亡后,父母,妻子,女儿三方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是按份分割的。即使不签订协议,儿媳也不可能单独处理该房产。因为该房产还没有作为遗产进行分割。所以,实际解决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这个协议能否成立,而是要谋求日后可行,又能实际执行的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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