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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名称争议时,应当向核准他人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资格证明;(三)举证材...
外国(地区)企业名称,依据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协定、条约等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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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核准登记企业名称。超越权限核准的企业名称应当予以纠正。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及企业名称核准登记表格式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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