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如何书写民事上诉状

2022-08-08
原告:北京某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社长 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 被告:王某某,男,1970年3月22日生,住……组。 原告不服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京顺劳仲字(2008)第**号、(2009)第**号裁决书,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对顺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京顺劳仲字(2008)第**号、(2009)第**号裁决书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的错误裁决进行纠正,依法判定原告不承担支付和赔偿义务。 事实与理由: 2006年4月28日,被告到原告物流部工作,双方签订了,原告对被告十分信任,不久就任命被告为物流部负责人。但被告很快对工作开始表现出极不负责的态度,所负责的物流部其它工作人员工作多次出现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被告本人也频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008年中,原告与北京中瑞荣国际机械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将公司物流业务全部转让给对方,物流部所有人员以自愿为原则与北京中瑞荣国际机械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被告工作一贯的不负责任,北京中瑞荣国际机械有限公司不愿意接收被告,为此原告通知被告,尽早安排重新择业。被告为此十分不满,2008年10月10日向顺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等,此时被告尚未离职,被告申诉后更加消极应付此后的工作,发动其它员工到劳动局申诉,期间甚至发生物流部员工罢工的事件,物流部工作几近瘫痪。原告为此依据公司规章制度,2008年10月24日决定对被告开除处理,并公示全公司。2008年10月27日,被告又向顺义区委员会申诉,要求原告支付违反赔偿金。顺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合并审理。2008年11月25日,顺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京顺劳仲字(2008)第2528号、(2009)第0004号裁决书。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