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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你户口在不在这个村里?如果在的话这个不是村委会认不认的问题,只要这个房子你是合法占有的话,这个补偿就应该是你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就只能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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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购房入户的房产面积、总价、迁入总人数,购房年限等)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迁入户口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就业入户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居住证等)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1、没有房子不能分户,不分户就不能盖房子,这不是很矛盾吗,我不认为矛盾的;农村居民必须有宅基地然后盖房产,按照房产建立户籍,没有宅基地,不能盖房子更不能建立户籍:2、你爷爷的房产和宅基地应该有你奶奶的一半,所以奶奶不是没有自己的宅基地和房产;3、你们一家人户口迁到农村,在农村居住生活靠土地生活(是申请宅基地的基本条件),村委会或者政府必须给你们宅基地许可你们该房产建户籍(当然你们应该申请宅基地和建房);村委会或者政府不批给你们宅基地,你们可以告政府;4、农村分户的原则是成家立业,有了宅基地,必须立户分户(没有成家立业没有宅基地和房产不行的);没有其他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非转农需要如下材料: 1、本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加盖户口专用章) 2、村证明、申请人、长期居住在本辖区从事农业生产,有土地承包合同、宅基地证书、同意申请人非农业转为农业户口。 3、土地承包书,宅基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发证单位公章)。 4、镇政府同意申请人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证明。 5、派出所辖区民警的调查报告,填写非转农审批表,所长审批后报县局审批后办理。 注:户口性质只能更改一次。即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后,今后不在更改户口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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