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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未办理房产证离婚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
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曾共同筹资购买座落于丰城市老城区的一套住房,但房屋产权证的产权人仅写有被告A的名字。2005年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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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如果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按照下列两种方法分别办理: 1、夫妻双方协议处理; 2、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由取得房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的,就房屋拍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一般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其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原则上属于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应当按照如下原则处理: (1)首先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具体协商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房屋的价值;二是双方离婚后房屋归哪一方使用,以及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归属所有;三是获得房屋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补偿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双方自愿达成分割协议的,双方就要根据协议的约定履行,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拒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该协议内容依法无效,或者被依法撤销的除外。 (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仅处理房屋的使用,而不处理房屋的所有。 (3)在法院对该房屋的使用作出判决之后,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的,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就该房屋的价值和归属协商一致而发生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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