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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万诉讼标的诉讼费大概是46800元,但具体的还是要看案件的实际本身;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
上诉费用的多少取决于不服一审判决书中的具体数额。 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七条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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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的规定中了解到,若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财产案件,则要根据具体的标的额来确定诉讼费。要是案件的标的额有100万元的话,此时会按照诉讼请求金额或者价额的1%来交纳诉讼费,那么诉讼费也就是10000元。
2020年离婚案件诉讼费最新规定:一、收费依据《国务院诉讼费支付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文件)。北京地区的另一个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知》[北京发展改革〔2007〕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若干意见》[京高法发(2007)95号文件]。二、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预付范围和标准(一)离婚案件每件支付50元至300元,其中上海地区每件支付200元;(二)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计算.5%支付;(三)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等依法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费用,由当事人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提交;(四)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导致诉讼费用增加的,由当事人承担。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离婚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经缴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离婚案件诉讼费用减免(一)法定减免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支付案件受理费2、通过调解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销诉讼的,减半支付案件受理费。(二)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允许降低诉讼费用:1。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不可持续的;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和安置对象;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4、其他需要减少的情况。人民法院允许减少诉讼费用的,减少比例不得低于30%。法定免交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得由申请人提前支付。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和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和执行的,不再支付受理费和申请费。(四)酌定免交当事人支付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诉讼费用: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贫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无其他收入的;3、其他需要免交的情形。4、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预付款(一)预付款时间原告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诉讼费用通知后7日内缴纳受理费。(二)提前支付货币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以人民币计算。以外币为计算单位的,按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转换为人民币计算缴纳;上诉案件和申请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转换。(三)预付款程序1。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时,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缴费后,应当向法院换取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人民法院专用财政票据。2、在偏远、水上、交通不便的地区,基层巡回法院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支付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院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法定财政票据。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最终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六、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退费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医疗事故诉讼费的收取可以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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