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劳动监察机构对劳动争议可以提出哪些情

2021-11-14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投诉的事项包括:(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拒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支付生活补助费;(三)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比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未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例如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五)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果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拒绝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六)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农民工承担工伤责任;(七)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八)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非法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九)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提供虚假信息、非法收费等。(10)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能力鉴定规定的。如果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的财产;(11)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他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

相关法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