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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应按规定的纠纷处理方式解决,而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1)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行...
一、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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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希望你能采纳。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能行政复议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二)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有关双方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处理”. (三)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四)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 (五)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六)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七)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八)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了解以下内容后,相信你就会知道行政复议能停止行政行为的情况有哪些了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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