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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女职工保护条例》第4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
如果你指的是孕妇作为劳动者的情形,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解除怀孕的劳动者,如果违法解除,是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该劳动者可以到人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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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常加班,需要有存在加班的证据。 2、赔付是以离职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计发。不是合同工资 3、坚决不要辞职,怀孕后也不要辞职,法律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特殊保护。 4、如果他们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调我工作岗位,降我工资,存在合法成分,但如果你确属“三期”女职工,公司涉嫌恶意,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来的。
1、如果用人单位在你怀孕期间,没有正当理由调整你的工作岗位,你可以依法提出拒绝。 2、如果调整工作岗位后,降低其工资待遇的,还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主张相应赔偿。 3、建议,不要自己写个人原因辞职,否则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补偿金、赔偿金、失业金等等都不会得到支持。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孕期女职工调岗,应在“不降低工资”待遇并“减轻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的”原则下作出,如违反该原则,属违法行为。可通过向劳动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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