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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作为能为公司带来超额利润的一种无形资产,对公司经营业绩具有重大影响。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必须合法拥有与生...
的商标一般遵循以下处理原则: (1)公司改制设立其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进入股份公司时,其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所使用的必须随同进入股份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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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商标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可以给公司带来超额利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办法》,发行人必须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标权,其在用商标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使用不得有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因此,公司的商标一般遵循以下处理原则:(1)公司重组设立其主要产品或业务进入股份公司时,其主要产品或业务使用的商标权必须进入股份公司。(2)拟在批准发行前完成商标处置相关程序,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商标权的处置。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中国的规定比例是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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