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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物业管理规定执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向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其作出的决定不是行政行为,对其决定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但是,如果村委会做的决定是有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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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如果没有提交相关证据,复议机关将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将决定撤销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在行使其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人发生争议,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特点是: 一、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活动,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一种较为规范的活动。 二、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只能是与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管理相对人。
《村民组织法》第十五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6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贿选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五)项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程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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