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
有的,你本地的工商以及案发地(就是发现你制造的产品构成商标侵权的地方)都有权来处理。不过一般外地工商局人生地不熟,懒得来处理,会把案件线索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要看具体情况。各类商标案件法院管辖规定如下: 1、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被告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3、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和保全案件----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或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 4、商标专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中级人民法院。 5、商标专用权权属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上述2、3、4、5,被确定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也可管辖。
领导者的权威可以分为:权力性权威和非权力性权威。一、权力性权威是由于权力的获取而随之伴生的领导权威,包括合法权、奖赏权和惩罚权,在我国,由于几千年的“官本位”思想占据着统治地位,因此,当一个人被授予了某种权力的同时,即被赋予了领导权威,而权威服从者也是或心甘情愿,或被逼无奈只有服从。但与此同时,权威服从者也渴望非权力权威的存在。二、非权力权威是正确行使职权和权力的基础,包括专家权和模范权。权力性权威和非权力性权威的有效结合构成了领导者的影响力或称领导者的魅力。对领导者的魅力,古代就很重视。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把良好的个人修养作为非权力性权威的必要条件,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进而提出“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9人已浏览
518人已浏览
412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